各学院: "金凤工程"是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实施的爱心资助贫困女大学生公益项目。为更好地服务女性成才发展,促进女性素质提升,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女大学新生顺利完成学业,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决定开展"金凤工程"资助对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女大学生(本科生)。 二、资助金额 资助每名贫困女大学生2011-2012学年生活费补贴35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法律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 2、家庭贫困,生活俭朴,自强自立; 3、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上一学年考试成绩有不及格的; (2)在校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品学兼优贫困女大学生优先予以资助: (1)烈士、优抚家庭、残疾及少数民族女生; (2)单亲贫困家庭或孤儿女生;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和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女生; (4)因受灾、疾病等导致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的女生等。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按照分配名额确定 “金凤工程”获得者的初审名单,并填写个人申报表。 2、妇委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审核评定,评定结果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省妇联审核,最终确定受资助学生的名单。 五、基本要求 由于时间紧迫,烦请各学院认真组织,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本学院受助学生,并准确填写初审获助学生汇总表(附件二),并于8月26日前将纸质申报表、受资助学生汇总表报妇委会(中原楼602室),电子稿通过快速办理发至妇委会吉群收。 妇女委员会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