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常务副主席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1990

1、在校党委、上级工会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会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各项职责,主持校工会各项工作。

2、以“维权”为基本职责,代表教职工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参与学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召开工作,执行教代会和工代会的决议。

3、代表教职工参加学校有关重要会议,参与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重大事由的决策;参加校务会议,从源头上实行参与和监督学校重要工作事项。

4、在学校加强民主管理、实行校务公开工作中,听取和反馈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推进学校民主建设。

5、开展教职工队伍建设,组织工会会员积极参加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先进、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总结推广经验。

6、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健全工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培训二级单位工会干部,指导、帮助部门工会开展工作。

7、定期主持和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包括年度及阶段性工作计划和总结,评选先进、财务预决算等。

8、负责执行工会有关会议的决定,进行工作布置,协调和指导工会副主席、工会办公室和其他工作委员会开展工作。

9、定期召开工会办公室会议,讨论决定、布置各项具体工作。

10、制定“帮困送暖”工作计划,关心教职工,为教职工办好事、办事实。组织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等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11、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及“两代会”代表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向校党委汇报工会工作情况,代表校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的有关会议及活动。

12、完成上级工会及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