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尤军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1707

关于做好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中南大政字[2013]1号,各二级教代会每4年为一届,现已届满。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以及我校实际情况,分工会委员会每4年为一届,现已届满经校工会研究,现就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若确有特殊原因,应在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

二、工作要求:

1、二级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

1)二级教代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应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统一进行,依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中南大政字[2013]1号)开展。

2)二级教代会换届,需重新选举教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数额,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在职职工总数的20%—40%比例确定,教学单位二级教代会教师比例应占60%以上(青年教师应占相应比例)。

3)二级教代会可设执行委员会(与分工会委员会合署),由5—7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分工会委员会负责二级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4)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需报请本单位党委会研究。

5)在职职工不满80人的单位,只召开教职工大会,行使二级教代会职权。

6)二级教代会是二级单位教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形式,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应邀请联系或分管校领导参加,会议议题及程序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中南大政字[2013]1号)执行。

2、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1)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应在本单位党委领导下统一进行,依照《中国工会章程》开展

2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也可采取基层单位选举的形式),推选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听党话、跟党走,受群众拥护的工会会员。

3分工会委员会主席候选人应为同级党委副书记,分工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需报请本单位党委会研究

4可以同时召开二级教代会(教职工大会)和工代会(工会会员大会),“两代会”“两会”)。“两委会”委员候选人获得参会人总数半数以上票数,即获得通过。

5各分工会应及时向校工会报告二级教代会及分工会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果,校工会应及时对选举结果报告给予批复。

                                                                                                     校工会   2018.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