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总工会启动“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 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

发布者:尤军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781

湖北日报讯(记者李婷、通讯员谢文哲)4月2日,湖北省总工会发出《关于深入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基层工会在继续落实《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限额标准外,今年可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优先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扶贫832”等消费扶贫平台,统一组织购买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或以爱心消费扶贫劵(包括电商消费劵)的形式发放给工会会员(职工),用于购买我省农副产品,重点是购买我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省总工会安排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基层工会,重点是基层一线生产经营企业工会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采购爱心消费扶贫物资经费不足的基层工会,可依照《工会法》规定,申请行政给予补助。

【解读】

爱心消费扶贫券如何使用?基层工会如何落实?就此一系列问题,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专访了湖北省总工会相关负责人。

问:湖北省总工会启动“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今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发出决战号令。省委、省政府围绕坚持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确保湖北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决策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工会组织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助推全面迈入小康”活动,就是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多方联动推进消费扶贫的政策指引,把助力脱贫攻坚与关心帮助疫情后全省职工家庭生活有机统一起来,激发全省职工融入全局,热爱家乡的家国情怀,与我省贫困地区农民群众守望相助、共克时艰,联手打赢脱贫攻坚战,携手全面迈入小康社会。

问:湖北省总工会如何有效推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快速落地落实?

答:湖北省总工会主要通过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组织各基层工会大力开展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同时,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和大企、产业工会结合实际给予基层工会适当资金补助,积极支持基层工会向行政申请补助,帮助基层工会职工爱心消费活动落地落实。

同时,切实发挥工会经审组织的作用,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力度,严格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各项纪律要求,坚决杜绝变相送礼等违纪行为,确保工会经费使用符合政策要求和相关规定,为活动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问:落实这项活动时,基层工会可否直接按每人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现金?

答:不能。活动的目的主要是促进解决我省农副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受疫情影响滞销的问题。直接发放现金给个人,很难达到活动的目的。

问:这次限定的“每人不超过500元标准”,是否成为今后每年都可以执行的常态化政策?

答:不是。这项活动是今年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仅在今年内开展。常态化的政策,仍然按《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鄂工发〔2018〕6号)执行。

问:除了此次“职工爱心消费扶贫”活动,省总工会还有哪些工作举措助力脱贫攻坚?

答: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是党交给工会组织的一项重大任务。受疫情影响,解困脱困任务也更为艰巨。省总工会将及时跟进受疫情影响的患病职工、返贫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精准建档立卡工作,将其纳入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帮扶对象中,通过及时全面发放建档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和特殊生活补贴,综合运用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技能培训、推介就业、扶持创业等多种措施,确保建档困难职工如期解困脱困。

责任编辑:王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