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卓教授:“大道至简,悟在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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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23-11-10 字体: 

个人简介:侯卓,男,1988年11月生,湖北武汉人,法学博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曾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挂职)。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2011),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16),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法、经济法。截至2023年10月,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法学评论》《法律科学》《财政研究》《税务研究》《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体育科学》《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约70篇。出版学术著作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3项、委托课题多项。获第六届湖北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工作者提名奖,获“湖北青年五四奖章”,获“湖北省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文史组一等奖”,入选湖北省首批青年法学法律人才库、入选武汉市首批法学法律人才库。

2023年五四青年节前夕,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北省委、湖北省青年联合会决定对省内优秀青年代表做出表彰,法学院侯卓教授荣获“湖北青年五四奖章”之殊荣。这不仅是侯卓教授治学研究、教书育人的荣誉勋章,也是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师队伍建设的成果体现。从未名湖边手不释卷的求学少年到晓南湖畔四季耕耘的桃李花匠,从博采众家之长到成一家之言,岁序更替,华章日新,侯卓已然完成了从学子到教师身份的跨越之路。

为教有“高度”

回首那段求学岁月时,侯卓难掩意气风发之姿,谈论着自由的校园、自由的时间和自由的写作,少年理想仿佛有千钧之重。学生时期的侯卓喜爱阅读,无论是经典名著还是专业文献,侯卓每天都会坚持阅读,践行“开卷有益”。这个时期更多是输入知识,“君子之学必日新,日新者日进也”是作为学子的孜孜追求。正如“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侯卓对财税法专业领域的问题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跃然纸上。现在回想起来,侯卓说道:“那些想法更多的是求新,对于是不是一定稳妥、一定确实可靠,自己不会关注太多。”侯卓的学生时代很好地诠释了自由与求新。当进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后,责任俨然重于自由,侯卓更加成熟稳重了。在谈论到教学与写作时,他表示:“向学生与社会公众做输出的时候,希望话语与文字能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很多观点的提炼和表达会更加慎重”身份的转变给侯卓带来最大的感悟是时间的珍贵。尽管本职工作与学术研究几乎占据了全部时间,但侯卓也尽量将碎片时间都利用起来,赋予时间以文明价值和进步意义。时光知味,岁月沉香,从教以来,深耕在三尺讲台与埋头在浩瀚书海的日子使侯卓感激,也使他成为财税法乃至经济法领域最年轻的教授。

侯卓立志做教育家,这既意味着寄托、归属、融入,也意味着爱、奉献与无悔。侯卓希望大学能够作为学生的精神家园,老师向学生传递的是希望与活力,让“理想主义”的种子播撒在每个同学的心里。谈到对教学方法的感悟与经验,侯卓认为:“教学不能够和讲课画等号,也不能够和讲知识点画等号。教学更重要的是一种开启思考的作用,启发学生去认识世界、去思考世界,同时也启发学生带着一颗向上的心步入社会。”正所谓“亲民亲物亲赤子,问古问今问未来”,侯卓认为教师最重要的是做教育,教育既不是简单地教学,也不是讲课,更不是简单地讲授知识。教育家精神之“启智润心”是侯卓一直践行的教育观。他认为中南大作为一所研究型大学,对于理论不能自洽之处和实践反映出的制度问题,必定要深入研究才行。研究型大学的老师要做研究,老师研究的东西要在课堂上体现,要引导学生立下做研究的志向,这不仅是大学课堂的核心,也是侯卓讲究“动态备课”的精髓。博文明理,厚德济世,一支粉笔,一颗丹心,侯卓担负着筑梦育人的使命,为莘莘学子提明灯,做引路人。

为学有“深度”

放下手中的资料,侯卓从左边略显混乱的布满各式期刊书籍的办公桌前起身,转而坐到正对记者的右边,准备接受采访。右边的办公桌整洁干净,只有从另一张桌子上悄悄滑落的两本《中国社会科学》。接过提纲,侯卓抬头看了眼时间,时针正指向1点,距离他下午的上课时间还有一个小时。

进入更为繁忙的工作角色,侯卓秉承着“遇到问题就想对策解决问题”的基本态度,充分利用碎片时间进行科研创作。对时间和生活的高效管理带来了丰硕的成果,他曾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知名刊物发表一百余篇论文,主持两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多项省部级课题。侯卓已成为经济法、财税法研究领域里有较大影响力的青年学者。谈及接下来的科研规划,财税法领域基础理论的更新、特定制度的完善和与司法实践的结合,是他关注的主要方面。

谈及对待科研的态度,侯卓认为科研的重要意义之一在于试错,在于不懈尝试探索世界的这一过程。谁都有过困惑的学生时期,会困惑于是否有必要进行自己不成熟的研究,但侯卓认为,科研的意义在于去尝试认识世界,进而为改造世界服务,哪怕是错误本身也是有价值的。侯卓将长期不断的研究成果比作高原,将突破性成果比作高峰,鼓励学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勤于思考、勇于试错,用研究成果的大量积累作为突破性成果取得的基石和积淀。“有了高原,地壳偶然间运动一下,高峰自己就起来了”科学哲学家波普尔曾言,科学是试验性的事业,科学发现在于从错误中学习。从某种意义上说,各学科的研究都是在明晰先前错误的基础上进一步认识世界和寻找解决方案的长期过程。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学是一门经世致用之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同样遵循着社会科学“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之一般研究规律。侯卓认为,学法律的人“要去思考所身处的现实世界,得有悲悯的情怀”。因此他十分重视科研与立法、司法和执法实践的结合,每次去分享时都会根据最新的学术进展、受众的需求、自己近期的思考更新所讲授的内容,并认为每一次与法律实践部门的交流都令自己受益颇深。侯卓认为,法科的教师在做教育家和法学家之时,“在必要的时候也要做社会活动家”,从社会中汲取思考之灵感、问题之意识,以为法律实践提供全方位的知识支撑和理论导引为研究目标。

为师有“温度”

从北大本硕博到中南大任教,谈及为人师的感想,侯卓认为这一过程的“核心是怎么样去实现科教融合、教研相长、发展自己与培养学生相结合”。不同于一般的观点,侯卓认为,科研与育人不存在冲突,大学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作用具有内在统一性和协调性。为师不仅要授业解惑、因材施教,也要以文化人、以身作则。

叶圣陶曾言:“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宜致力于导,导者,多方设法,使学生能逐渐自求得之,卒底于不待教师教授之谓也。”根据学生各自的性格和特长,在训练他们共同的阅读、写作和思考的能力之外,侯卓着重挖掘和培养他们不同的“技能点”。面对以研究型工作为发展方向的学生,他给予严谨的学术训练,于平时的论文写作和研究工作的参与上严格要求,塑造其学术品味,提升其研究素养;面对以实务型工作为发展方向的学生,他则从每个细节入手,着重通过大量的日常训练,提升其处理复杂问题、理清千头万绪的能力。“我导师曾对我说不做事不能成长,而我也是这样培养我的学生的。”

“君子之交”是侯卓理想的师生相处模式,他希望与学生保持着亦师亦友的关系,重视内心的共情和触动。不久前,他在参加广州的一个学术论坛时遇见了曾经的学生。彼时在他的指导下开展学术研究的稚嫩少年,如今也已成为学界的青年才俊。两人许久未见,在充分利用论坛期间交流之余,在论坛结束后仍畅谈至深夜。“在校期间的关系更侧重于师生,毕业之后则更像是朋友了。”侯卓这样感慨道。作为老师,侯卓鼓励他们去多维度地体验丰富的校园生活,保持健康而规律的生活习惯,养成自信广博的内心态度和人生视野;作为朋友,侯卓希望与他们平等交流,比肩奋进,共同学习处理现实和理想这一对立统一的关系,实现对社会应有的贡献。“首先要能够保持自己的初心,要有理想、有抱负、有追求。在有理想的基础之上,也要有一些对现实的了解,要掌握实现理想的手段,做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不同于一部跌宕起伏的小说,侯卓的成长经历更像是一篇静水流深的散文。 “稳住底盘,再慢慢来”,这句他多次提及的话既是对他自己成长历程的概括,也是对学生的温切勉励。争着上游一步一步地往前走,保持着一种无愧于自己的充实生活,顺其自然地走下去,时间自会带来回响。(学生记者:甘思源 郭艳艳)

审核人:吴艳

编辑:胡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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