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胡弘弘教授当选湖北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时间:2018-11-28浏览:474

    20181124-27日,湖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我校代表、法学院胡弘弘教授光荣当选为湖北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

按照会议议程安排,1124日晚上730分,湖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举行代表团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代表团团长会议精神,并集体进行了会风会纪的教育活动。

1125日举行大会预备会议和代表培训会。预备会议通过了湖北省第十二次妇女代表大会议程、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以及大会主席团名单、秘书长名单。在代表培训会中,胡弘弘教授学习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党旗下的妇女,妇女参政回眸”两场主题报告;见证了湖北省“最美妇联人”的揭晓;并聆听了省妇联主席彭丽敏作出的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当好妇女代表”的报告。

1126日上午,举行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省委书记蒋超良出席开幕式并讲话,寄语全省广大妇女和妇女工作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在推进湖北高质量发展中再立巾帼之功。彭丽敏代表湖北省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工作报告。

1126日下午,举行代表团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国妇联领导、省委主要领导讲话精神。胡弘弘教授积极参与讨论,并作为大会代表对十一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发表建言,同时也传递了她以专业服务于我省妇女工作的心愿。

1127日上午,举行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从860名代表中选出116名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胡弘弘教授光荣当选省妇联第十二届执行委员会委员,随后参加了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1127日下午,举行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会议通过了《关于湖北省妇联第十一届执行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在“歌唱祖国”的嘹亮歌声中,大会胜利闭幕。

胡弘弘教授表示,能够作为代表参加这次全省广大妇女工作的盛会感到无比光荣和自豪,会后要坚持认真学习、传达和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树立巾帼之志、创建巾帼之功、展现巾帼之美、彰显巾帼之力,为我省妇女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通讯员王丹)